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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 汇聚全球合作社法律专家,探讨法律与政策中的合作社身份

ICA Brings Global Cooperative Law Experts Together to Explore the Cooperative Identity in Law and Policy
2026-09-16 en

国际合作社联盟(ICA)通过其与欧盟签订的财政框架协议伙伴关系(#coops4dev🌍),于2026年8月22日至23日在克罗地亚普拉成功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合作社法与公共政策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紧随ICA合作社身份咨询组会议之后举行,并为ICA与圣玛丽大学合办的合作社法暑期学校拉开序幕,该暑期学校以其现行形态已办至第三届。

正文

国际合作社联盟(ICA)通过其与欧盟的财政框架伙伴关系协议(#coops4dev🌍),于 2026 年 8 月 22—23 日在克罗地亚普拉成功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合作社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研讨会紧接 ICA 合作社身份顾问组会议之后举行,其后则是 ICA—圣玛丽大学合作社法律夏季学校,该夏季学校以其现代形态已办至第三届。
研讨会汇聚了合作社法律师、研究人员、实务工作者和运动领袖,共同审视合作社身份如何转化为法律、政策和制度实践。研讨会将专家发言、部门视角和围绕合作社原则落实中当代挑战的密集小组讨论结合在一起。
研讨会的一个核心目标,是着手确定应构成未来一部国际性合作社法律评注内容的主题、概念与法律问题。这样一部评注将在 ICA 对各国合作社立法持续开展的比较性法律框架分析(LFA)基础上构建,同时把 ICA《合作社原则指导说明》(2015 年)作为重要的规范性与分析性出发点。具体而言,研讨会回到《指导说明》中所列的「有待今后考虑的事项」,追问在当前各法域的立法、合作社实践和公共政策发展背景下,应当如何理解这些问题。
第一天从 ICA 各区域关于法律框架分析的视角开始,随后由代表国际合作社住房组织(Cooperative Housing International)在 ICA 理事会任职的布拉斯·兰伯特(Blase Lambert)回顾关于合作社住房的国际法律研究。由亚历山德拉·威尔逊(Alexandra Wilson)主持的一个小组讨论了住房部门的合作社身份,戈兰·耶拉斯(Goran Jeras)、艾萨克·尼亚蒙戈(Isaac Nyamongo)、伊恩·阿德利(Ian Adderley)、安德里亚·纳库(Andreea Nacu)、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t)和马蒂亚斯·菲德勒(Mathias Fiedler)作了发言。
研讨会随后明确转向国际合作社法的可能原则。但丁·克拉科尼亚(Dante Cracogna)、哈根·亨利(Hagen Henry)、让-路易·邦塞尔(Jean-Louis Bancel)、辛西娅·贾尼奥卡沃(Cynthia Giagnocavo)、伊菲格尼亚·杜维察(Ifigeneia Douvitsa)和桑托什·库马尔(Santosh Kumar)发表了看法,借鉴了包括《欧洲合作社法原则》和国际合作社原则在内的经验。在此之前,在场的 ICA 各区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了 LFA 在本区域的实施进展。安纳丽莎·瓦洛内(Annalisa Vallone)和保拉·罗萨泰利(Paola Rosatelli)(合作社欧洲,Cooperatives Europe)、梅尔文·卡哈本杰(Melvin Khabenje)(ICA 非洲)、保拉·阿尔萨敦(Paula Arzadun)(美洲合作社组织,Cooperativas de las Americas)以及纳文·辛格(Naveen Singh)(ICA 亚洲及太平洋)均是发言者之一。
第二天,ICA 副主席兼合作社欧洲主席朱塞佩·格里尼(Giuseppe Guerini)以关于领导力及其在合作社身份中所处位置的思考,开启了实质性讨论。来自 ICA 的约瑟夫·恩朱古纳(Joseph Njuguna)介绍了合作社运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方面的现状与未来战略。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带来了重要的国际维度,介绍了其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 UNIDROIT/粮农组织(FAO)/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农业企业协作型法律结构法律指南》草案。该指南对新兴的比较法工作尤为相关,因为它将合作社与公司、多方合同结构并列考察,涉及设立、治理、决策、责任、退出和解散等事项。这一交流也表明,把 ICA 未来的评注与国际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联系起来十分重要,而不是孤立地审视各国合作社立法。
随后,与会者以全体一组的形式围绕三组问题开展工作:可持续发展与第七项原则;合作社行为、社员经济参与、自治与独立(第三和第四原则);以及开放、自愿、教育、培训与信息(第一和第五原则)。
研讨会的主要思考随后由辛西娅·贾尼奥卡沃和伊菲格尼亚·杜维察归纳总结,其后是宁米·兰格(Nimmi Langer)关于「幸福与合作社法」的专题报告,最后由研讨会的共同召集人让-路易·邦塞尔和哈根·亨利致闭幕辞。
普拉的讨论表明,超越对合作社章程的纯描述性比较具有价值。更长远的任务是理解各国做法如何(在比较意义上)赋予合作社原则以法律含义,各国路径在哪里趋同或分歧,以及反复出现的法律概念最终能否被表述为国际合作社法的原则。因此,研讨会为 ICA 撰写一部更广泛的国际评注提供了重要基础,使之能够把合作社身份、比较法律分析以及各法域合作社的现实实践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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