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盟支持和推动西巴尔干、东欧、俄罗斯联邦、北非、中东与中亚各国高等教育体系发展与改革的主要计划;促进欧盟的机构与上述地区机构之间的高等教育合作。
TEMPUS方案(初名“跨国大学学习合作方案”)于1990年5月7日经欧洲联盟理事会通过第一阶段而启动;第二阶段TEMPUS II(1994—1999年)经欧洲联盟理事会1993年4月29日决定通过,第三阶段TEMPUS III(2000—2006年)于1999年4月29日决定延长,第四阶段TEMPUS IV(2007—2013年)的完整名称为“跨国大学学习人员流动方案”,于2007年秋季通过。该方案最初为法尔(Phare)计划与塔西斯(Tacis)计划的组成部分,2002年6月27日地域范围正式扩大至地中海国家。作为欧盟支持西巴尔干、东欧、俄罗斯联邦、北非、中东与中亚各国高等教育体系发展与改革的主要计划,2007—2020年期间的管理由教育、视听与文化执行机构(EACEA)承担;该方案于2013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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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5月7日由E-XE3068——欧洲联盟理事会通过第一阶段而设立;第二阶段TEMPUS II(1994—1999年)经欧洲联盟理事会1993年4月29日决定通过;第三次延长为TEMPUS III(2000—2006年),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第四阶段(TEMPUS IV,2007—2013年)于2007年秋季通过。第三阶段的名称为“跨国大学学习合作方案”(TEMPUS III);现行第四阶段的完整名称为“跨国大学学习人员流动方案”(TEMPUS IV)。本方案最初是U-XK0152——法尔(Phare)计划和U-XK0518——塔西斯(Tacis)计划的组成部分。2002年6月27日,其地域范围正式扩大至地中海国家。2013年终止。
2007—2020年期间的管理工作由教育、视听与文化执行机构(EACEA)承担,受E-XE2442——欧洲委员会(欧盟委员会)下属的欧洲发展合作办公室(DEVCO)与扩大事务总司(DG ELARG)监督。欧洲对外行动署(EEAS)参与确定战略方向,教育与文化总司(DG EAC)提供其部门专长并促进与欧盟内部高等教育改革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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