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亚海区域促进并维持健康、有韧性的海洋、海岸、社区与经济。
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PEMSEA)于1994年成立,最初是东亚海区域海洋污染防止与管理区域项目,由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实施、国际海事组织(IMO)执行;第二阶段(1999—2008年)改用现名。第三阶段(2008—2014年),随着实施《东亚海可持续发展战略》(SDS-SEA)的《海口伙伴关系协定》及业务安排(2006年12月)的签署,该机制转变为推进战略实施的区域协作机制;2009年11月签署承认其国际法律人格的协定,2015年5月与菲律宾政府的总部协定经菲律宾参议院批准后,本组织成为政府间组织。其宗旨为在整个东亚海区域促进并维持健康、有韧性的海洋、海岸、社区与经济;机构为每3年一次、包括部长论坛的东亚海大会,由政府间和多部门的东亚海伙伴关系理事会(现有11个伙伴国和21个非国家伙伴)及其执行委员会、政府间会议和技术会议组成,并由设在菲律宾奎松市的PEMSEA资源机构提供秘书处与技术服务。
官网:https://examp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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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成立。第一阶段(1994—1999年):为由F-XF2335——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E-XE3382——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实施、B-XB1117——国际海事组织(IMO)执行的区域项目,名为“东亚海区域海洋污染防止与管理区域项目”。第二阶段(1999—2008年):由GEF资助、UNDP实施、IMO执行,并改用现名。第三阶段(2008—2014年):随着关于实施《东亚海可持续发展战略》(SDS-SEA)的《海口伙伴关系协定》及伙伴关系业务安排(2006年12月)的签署,转变为推进SDS-SEA实施的区域协作机制;2009年11月签署承认其国际法律人格的协定。与菲律宾政府的总部协定于2015年5月经菲律宾参议院批准,本组织随之转变为政府间组织。第四阶段(2014—2019年):扩大SDS-SEA的实施规模。
东亚海(EAS)大会(每3年举行一次),包括部长论坛;政府间、多部门的东亚海伙伴关系理事会,现由11个伙伴国和21个非国家伙伴组成,下设执行委员会、政府间会议和技术会议。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主席、各会议主席和秘书组成。PEMSEA资源机构提供秘书处和技术服务,由执行主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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