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中立和公正的立场,保护和援助武装冲突及内部动乱中的平民与军事受害者。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于1863年2月17日在瑞士日内瓦成立,源于亨利·杜南关于组建救济社团、在国际保护下照料战时伤兵的呼吁,1875年采用现名,并依《瑞士民法典》注册。其保护和援助武装冲突受害者的任务来自1949年四个日内瓦公约、1977年和2005年附加议定书以及《集束弹药公约》。该会以严格中立和公正的立场保护和援助武装冲突及内部动乱中的平民与军事受害者。大会和大会理事会各由5名当选成员组成并由主席主持,领导下设执行局,在8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与包括瑞士在内的东道国缔结的总部协定保障了其独立地位、特权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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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年2月17日成立于瑞士日内瓦,起因是亨利·杜南(Henry Dunant)呼吁组建救济社团,以照料战时伤兵并由一项国际协定予以承认和保护。1863年,一个名为“日内瓦公共福利协会”的慈善团体设立了一个由5人组成的委员会讨论杜南的呼吁。该委员会以原名“伤兵救济国际委员会”(Comité international de secours aux militaires blessés)创立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875年采用现名。依《瑞士民法典》注册。其保护和援助武装冲突受害者的任务由各国通过1949年四个日内瓦公约——T-XT4927——《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公约》、T-XT4928——《关于战俘待遇之公约》、T-XT4929——《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公约》以及T-XT4999——《禁止酷刑公约》——及其1977年和2005年附加议定书——T-XT7760——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各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T-XT7761——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以及2005年12月8日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各公约关于采纳一个新增特殊标志的附加议定书(第三议定书),还有T-XT1808——《集束弹药公约》(CCM)——赋予本组织;上述文书是T-XT0164——1864年《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境遇公约》(日内瓦公约)的后续文书。本组织的任务和法律地位使其既区别于联合国各组织等政府间机构,也区别于非政府组织。在其开展工作的多数国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当局缔结了总部协定。通过这些受国际法约束的协定,本组织享有通常仅给予政府间组织的特权与豁免,例如免受法律程序的豁免,使其免于行政和司法程序,并享有馆舍、档案及其他文件的不可侵犯权。本组织与瑞士缔结了此类协定,从而保障了其相对于瑞士政府的独立性与行动自由。
大会(最高治理机构)和大会理事会(大会的下设机构),均由大会选出的5名成员组成;两者均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主持。局长(执行机构)。主席团:主席;2名副主席。在8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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