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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通过法律实现民主委员会

欧洲通过法律实现民主委员会

European Commission for Democracy through Law · Venice Commission
类型 E 源自地域/人物/机构的组织 法国 斯特拉斯堡 1990 成立

概览

宗旨

作为广义宪法法律领域的咨询机构运作;向成员国提供法律咨询,特别是帮助希望使本国法律与制度结构符合民主、人权与法治领域欧洲标准和国际经验的国家;确保共同宪法遗产的传播与巩固,在冲突管理中发挥独特作用,并向转型国家提供「紧急宪法援助」。

简介

欧洲通过法律实现民主委员会通称威尼斯委员会,1990年5月10日在斯特拉斯堡作为欧洲委员会的局部协议机构设立,2002年2月21日经部长委员会决议升格为扩大局部协议机构。它在宪法法律领域发挥咨询作用,为成员国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各国使法律与制度结构符合民主、人权与法治方面的欧洲标准,并向转型国家提供紧急宪法援助。其机构包括委员会本身、科学委员会、民主选举理事会、宪法司法联合理事会和12个小组委员会。

研究领域

法律与司法 宪法与选举制度法律咨询

组织概况

总部:法国 斯特拉斯堡 类型:E 源自地域/人物/机构的组织

官网与联系

官网:https://example.org/

地址 / 邮箱 / 电话等完整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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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暂无出版物数据

会议活动

暂无会议数据

组织关系

暂无关系数据

历史沿革 付费

1990年5月10日于斯特拉斯堡(法国)作为D-XD0435——欧洲委员会(CE)的局部协议机构成立。经部长委员会2002年2月21日通过的决议升格为扩大局部协议机构。亦称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Commission de Venise du Conseil de l'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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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付费

委员会;科学委员会;民主选举理事会;宪法司法联合理事会。小组委员会(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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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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